旅馆由居住部分、公共活动部分、管理部分和动力部分组成。有的大型旅馆设有单独的饮食部分。
居住部分
包括客房、厕所、浴室和服务设施等,是旅馆的主体。客房数和床位数是旅馆的基本计量单位。客房的标准包括每房间净面积、床位数和卫生设备(浴室、厕所)标准。标准较低的是多床客房(一般不宜超过4床)和共用厕所浴室;标准较高的以2床为主,配浴室厕所;标准更高的为单床间,卧室之外还有客厅、餐厅等套间。
公共活动部分
供旅客公用的活动空间和设施,如门厅、进出口大厅、 休息厅、 会客室、商店、会议室、服务台、邮电所、银行、旅行社用房,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设施、餐厅、酒吧、舞厅等。其中饮食部分是旅馆中的重要内容,有些中、小型旅馆不供饮食。